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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2019年第一批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合格人员公示
日期:2019-04-01 浏览
      为了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到实处,近日,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医务人员,为城区行动不便的慢性病老人提供免费健康医疗服务。 
      活动中,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分成4组,来到城区20多户行动不便的慢性病老人家中,为他们免费量血压、测血糖,建立健康档案;还热心地为他们推拿、按摩,面对面地为他们作合理控制血压和血糖等健康知识指导。
      今年以来,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已累计入户服务1000多人次,为城区行动不便的慢性病老人营造了便捷的医疗服务环境,大大提升了老人们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我县跻身全国首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
      近日,中宣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确定公布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名单,我县成功入选。
      据了解,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是以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革命史实为基础,以革命文物为依据,以党史文献和中共党史研究最新成果为参考,依托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革命根据地和抗日战争时期的部分抗日根据地,经过深入研究和部门协商而确定的。近年来,我县充分挖掘和利用灌南烈士陵园、灌南革命纪念馆、吴苏故居、渡江第一船等红色资源,打造红色教育基地,引导弘扬老区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较好地发挥了革命文物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我县及时拨付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预付金
      为切实解决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外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垫付问题,确保我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费用能够得到即时报销,今年以来,我县已经拨付2019年职工省内异地就医预付金448万元,2019年职工跨省异地预付金17万元,城乡居民省内异地就医预付金899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外异地就医预付金是指省内跨县就医直接结算基金支出差出的,从医保基金中预付的,用于支付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解决参保人员在县外就医直接结算就医地资金垫付的特定资金。省内、外预付金额度每年调整一次,年末各县余额结转抵减下一年度预付金额度。(尚明珠)

灌南县2019年第一批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和江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7〕4号),经初审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发放条件的99名创业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8-83210633。
      灌南县劳动就业管理处